5.3 道路交通设施
5.3.1 历史文化街区应保护传统街巷格局、空间尺度和沿街建筑界面特征,不应擅自拓宽传统街巷。路面铺装应延续传统的材料、尺寸和铺装方式。
5.3.2 历史文化街区内不应设置高架道路、立交桥、高架轨道、客货运枢纽、大型停车场、大型广场、加油站等交通设施。
5.3.3 历史文化街区应优先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,完善无障碍设施,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可达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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